激辯力陳事證 檢方說服法官

激辯力陳事證 檢方說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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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更新日期:2008/11/13 04:34 王己由/台北報導
 破例遮一下▲陳前總統涉貪瀆12日收押禁見,送往台北看守所羈押,破例將車輛倒進戒護中心,避免陳前總統在媒體鏡頭下曝光,不過依舊可以透過縫隙看見陳前總統的身影(圖)。(陳信翰攝)

特偵組聲請羈押陳水扁世紀大案,陳水扁的辯護律師,和特偵組蒞庭論告檢察官,十二日凌晨,為了陳水扁有沒有羈押的必要性,當庭激烈爭辯,在檢察官力陳確有相當事證,顯示陳水扁涉嫌重大,且觸犯重罪,非羈押難以保全後續偵查下,終於說服合議庭,裁准羈押禁見陳水扁。

十二日凌晨三時許,合議庭結束中場十分鐘休息後,又開始繼續聽取檢辯對羈押陳水扁的意見。當審判長聽完檢辯雙方的陳述和主張後,基於慎重羈押的考量,在結束庭訊前,特別從反向思考角度,詢問檢方提供的事證,固然顯示陳水扁涉嫌犯罪重大,且有觸犯重罪的羈押事由,但聲押事證,是否足以充分釋明,確有羈押陳水扁的必要性?還一度直言,陳鎮慧等九位共犯已羈押,陳水扁還有沒有可能再串證?

尚有他案新事證 待追查

檢察官力陳,在昨日聲請羈押的犯罪事實外,還有包括「安亞專案」等其他機密費詐領在內弊案,仍待追查,且有新事證,須再訊問吳淑珍陳致中等人。

陳鎮慧、林德訓等人未羈押前,陳水扁、吳淑珍,在最高法院判決馬英九特別費無罪後,扁珍曾指示陳鎮慧、林德訓製作假帳目,意圖將詐領和侵佔的國務費,仿馬英九「大水庫觀念」,來證明自己無罪。

意圖湮滅證據 勾串共犯

事後還指示陳、林二人,將相關事證銷毀,明顯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事實。另外,海外匯款洗錢部分,陳水扁也意圖以勾串,想讓款項合理化漂白贓款。

合議庭聽取檢方的意見後,經過退庭評議後,認為陳水扁確有符合羈押的犯嫌重大、重罪與串證及必要性三要件,裁定准予羈押陳水扁,特偵組戰勝陳水扁律師團,創下首位卸任元首被羈押的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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