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逃亡之虞 陳水扁當庭釋放

無逃亡之虞 陳水扁當庭釋放

中廣 更新日期:2008/12/13 06:35

特偵組從重量刑被告陳水扁,移審到台北地院開聲押庭,裁定是否延押陳水扁,庭訊歷經四個小時,法官因陳水扁沒有逃亡之虞,加上陳水扁也答應法官日後台北地院開庭絕不會挾群眾力量,拒絕出庭,因此裁定陳水扁當庭釋放,但仍限制住居。(黃進恭報導)

陳水扁終於當庭釋放,歷史時間點就在十三號凌晨一點十二分,歷經四個小時庭訊,審判長周占春裁定被告陳水扁當庭釋放,律師鄭文龍表示這是台灣司法一大進步。

(不應再用羈押方式讓他律師不能好好跟他談案情,讓他的辯護空洞化,這樣不是一個押人取供的方式審理,會讓社會更多信服,讓司法公信力更提升)

實際上回顧審理過程,審判長周占春最後裁定陳水扁當庭釋放都有跡可循。特偵組檢察官極力希望法官羈押陳水扁,因他涉嫌犯下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律師鄭文龍希望法官當庭釋放,因為媒體早已對陳水扁審判,唯有釋放陳水扁才是對他公平,也對台灣社會有正面幫助。審判長周占春先詢問律師鄭文龍如果裁定不延押陳水扁,希望法官如何做,還先讓陳水扁及律師鄭文龍商量十分鐘,鄭文龍說希望法官參考高院裁定,不要羈押陳水扁,被告是卸任總統應給予尊重,因此建議釋放他。審判長周占春再問陳水扁如果你重獲自由,能否不要挾群眾力量拒絕到庭訊問,陳水扁說絕對不會,一定會準時到庭。隨後三位法官進行一個多小時評議,作出陳水扁當庭釋放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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