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珍認罪!只認偽造文書 不認貪汙

〈快訊〉珍認罪!只認偽造文書 不認貪汙

How evil and terrible her face is! It is ugly too! Not only her face but also her mind(heart)!

They play the law and take the law as not thing at all!

TVBS 更新日期:2009/02/10 15:14 網路編輯組

請假17次後,吳淑珍在今天開始一連2天進行庭訊,今天第一天開庭,經過不到1個小時,吳淑珍當庭認罪,不過只承認偽造文書,否認貪污行為;她強調所有收取的款項,都是政治獻金,絕非不法所得。

在檢察官將吳淑珍遭起訴的罪名,一一列舉後,法官蔡守訓,詢問吳淑珍對於檢方列舉的犯罪事實,是否認罪?吳淑珍表示她承認國務機要費的案子,有使用他人的發票,來報帳核銷,對於偽造文書的部分認罪,但不承認有貪污。

對於龍潭購地弊案,吳淑珍也承認有辜成允的收2億款項,並非起訴書中的3億;另外,對於南港展覽館的弊案,她也坦承有收取220萬美金的款項,也不是273萬美金;雖然坦承收錢,不過,吳淑珍還是強調,收到金額和起訴書中,有相當大的落差,也希望法官能夠查明,還給她一個清白。

吳淑珍對於收受金錢,她辯稱當時收到時,辜成允表示就是政治獻金;而收受蔡銘哲的錢時,她認為是土地佣金,兩案都並不是貪污;但對於洗錢案的部份,吳淑珍表示,她確實有將南港展覽館、龍潭案收到的錢,匯往海外吳景茂的帳戶。

法官蔡守訓,詢問有關國務機要費的部份,吳淑珍表示當時是是馬永成說,國務機要費需要發票核銷,因此她才會收集發票,但因為她不是會計、公務員,所以如何請領她表示完全不知情,一切都是下屬陳鎮慧在處理,她只負責收錢,她也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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