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治芬拒交保 更裁收押2月
星期四, 11月 6th, 2008蘇治芬
拒交保 更裁收押2月![]()
雲林縣長蘇治芬疑似捲入收賄500萬元案件,在未經傳訊下就遭到檢方拘提到案,同時聲押,最後法院裁定以600萬元交保,不過蘇治芬為了表示清白,拒絕交保,法院於是更裁收押蘇治芬。
蘇治芬移訊聲押庭,高舉手銬,表達對司法的抗議,檢方認為她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但法院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600萬元交保,不過蘇治芬拒絕交保,要求無保開釋,證明清白。
蘇治芬堅持不讓家屬籌錢,拒絕交保,法官只好「更為裁定」,先收押蘇治芬2個月,蘇治芬態度堅決,甚至告訴律師,誰敢辦交保,馬上撤除委任。
寧可被羈押也要證明清白,坐上了囚車,送往看守所,支援者含淚目送,其實蘇治芬早就做好最壞打算,要家屬準備好看守所用的物品。
拒蓋焚化爐的蘇治芬,入獄後想看的仍是環保書籍,只是這樣一關,能不能成功塑造出政治迫害形象,猶待後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