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賄扁珍 陳敏薰列被告傳喚
星期日, 4月 12th, 2009涉行賄扁
珍
陳敏薰
列被告傳喚![]()
涉嫌行賄扁珍一千萬「買官」的前台北一O一董事長陳敏薰,據瞭解,檢方已發出刑事傳票,正式以行賄罪被告身份,傳喚陳敏薰本周內到案調查。而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檢方發現他在扁家洗錢案的角色吃重,近日將第五度傳喚他說明。
有關扁案第二波案情何時偵結,一直受到社會關注,由於陳敏薰等多名被告,檢方尚未依法傳喚到案,因此可能會暫緩。檢察總長陳聰明強調,結案沒有時間表,他要求特偵組查案「要穩不要急」,只要案子查清楚,隨時都可以結案。
自扁案爆發後,鄭深池是少數被傳喚多次的被告,他不但曾受吳淑珍委託匯款給赴美的陳致中,替珍洗錢五千萬,還投資歐洲債券,案情相當複雜。
據瞭解,今年二月初,鄭深池供稱曾受目前逃亡美國的黃芳彥指示,替扁家將二億二千萬匯往海外,檢方懷疑這二億二千萬元,是扁珍收受國內企業家十二億元的一部分,現正追查這筆錢的流向。經查,鄭至少幫扁珍海外洗錢三次,是扁珍洗錢的「左右手」,重要性不下於黃芳彥,特偵組近日將再度傳他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