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職訓津貼相關資訊(你符不符合資格?可以領多少?看這邊就知道啦!)
星期三, 7月 22nd, 2009參訓對象
符合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之被保險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推介手續後優先錄訓,尚有訓練餘額,依序開放予其他類特定對象(負擔家計婦女、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更生保護人、家庭暴力被害人等)及一般身分者報名。
中心經費自辦訓練
本中心日間訓練課程所需費用均由政府負擔,參訓學員免費;夜間訓練屬在職訓練進修或第二專長訓練性質,故依「使用者付費」之精神與原則,僅酌收部分負擔費用(依招生簡章所示)。
中心經費委辦訓練
符合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之被保險人及具特定對象身分學員之訓練費用由本中心全額補助,一般身分之學員則需自行負擔平均每人訓練費用(以該班次總訓練費用除以該班次計畫人數之金額為準)百分之二十之金額。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受訓學員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說明 97.1.1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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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機關 |
補助項目 |
補助對象(資格) |
需 備 證 明 文 件 |
金額及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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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勞 |
就職 |
非自願性離職者【須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至本中心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
每月補助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最長發給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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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職 |
就職 |
1.負擔家計婦女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家庭暴力被害婦女須檢附證明公函及獨立撫養親屬證明。 |
1.每人每月10,368元,最多補助6個月【身心障礙者最多補助12個月】。 如另有於工會加保勞工保險者,須另簽『無工作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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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高齡者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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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住民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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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低收入戶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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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心障礙者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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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更生受保護人 |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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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條款: 1.非自願性失業勞工:(1)參訓期間不得同時請領失業給付。 | ||||